发生纠纷,竟私运货物将货款据为己有?
衡阳全搜索网讯(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苏敏)下级加盟商与快递公司发生纠纷,竟然私自运走货物将80000余元货款据为己有,以为自己握有货款就有了与公司谈判的筹码。殊不知一念之差,本可以协商的经济纠纷演变成了盗窃案。3月15日,市公安局蒸湘分局联合派出所破获该起另类盗窃案,嫌疑人刘某落入法网。
2月26日10时许,联合派出所接到某快递公司报警:位于杨柳村凤凰小区的某快递公司价值8万余元的货物被盗。接警后,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,由于监控视频被人破坏,一时间失去了最有价值的线索。但民警没有放弃,通过走访调查锁定了该公司下级加盟商刘某(男,29岁,常德市人)为盗窃嫌疑人。3月15日9时许,民警将刘某抓获。
经审讯:刘某交代自己因与快递公司存在退加盟费的纠纷,便一直怀恨在心,于2月18日、19日多次将公司货物私自运出,送给货到付款的收货人,将收到的80000余元货款占为己有。目前,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蒸湘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侦办中。
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:遇到经济纠纷,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当事人在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;由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主持进行调解;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