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6日,湖南省衡阳市编办正式批复,同意设立雁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简称巡察办),至此,衡阳市12个县(市、区)全部设立了巡察办,为县市区委工作部门,正科级机构,初步形成了市县两级巡察监督一体化。
近年来,着眼于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,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,衡阳市委有效有序全面推进巡察工作,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,由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任组长,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,并成立了衡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作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,设在市纪委。衡阳市委巡察办目前已完成机构编制职能“三定”工作,构建起“一办三科和六个巡察组”的工作运行模式。12个县(市、区)按照衡阳市委统一安排部署,全面快速推进巡察机构建立,目前各县(市、区)均设立巡察办,每个县(市、区)同时还设立3至5个巡察组,实现了巡察工作有组织、有机构、有场所。同时,按照中央、省委关于建立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,抓好制度建设、业务培训和工作推进,全面启动县级党委巡察工作,确保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。目前,衡东县、耒阳市两县(市)委巡察办已正式挂牌成立,共派出7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衡东县荣桓镇、衡东县人社局、耒阳市人民医院、耒阳市余庆街道办事处等7个单位,县级党委巡察工作正式“亮剑”。(王剑 宾丹)